人间抽风客

跟基友一起养老算了

混沌二三事

被微博上那个混沌教山妖唱曲的梗萌得不要不要的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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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山海经记载有神鸟,其状如黄囊,赤如丹火,六足四翼,浑敦无面目,是识歌舞,实为帝江。


    大王说,浑敦即混沌。


    山妖们忙不迭地点头应和,是的大王。


    大王不是妖,大王的原身是神鸟帝江。


    七嘴八舌的声音虽然参差不齐,但无一个有异议的。将自己身世包装一新的混沌大王听了,心里其实也有几分满意。然再看看脚底下一色的绿皮,个个都仰着头呵呵直笑,涎水要掉不掉地挂在嘴边,实在不是一个傻字形容得尽的,混沌又有几分胸闷。


    高冷的人生需要被仰望着欣赏,只是自己手下这么一帮东西,虽然姿态确实卑微到尘埃里,素质却着实太差了。被这样一帮无脑生灵顶礼膜拜,也总还是难免高兴不起来啊。



    作为一个高冷的大王,混沌认为,带领这群山妖脱离低级趣味,给他们灌输高雅的艺术情操,很有必要。


    唱念做打俱佳,文武昆乱不挡。


    艺术熏陶第一步,听混沌唱曲。


    山妖们也拍爪称是:大王唱曲可好听了。


    面上虽不显,混沌心里得意,越发留神,一开嗓果然惊艳四方,也精心于做功来,水袖一挥,发一甩——


    歹势,忘了自己带着帽子了。


    啊呸,这身行头分明扮的冠生,却不小心走了花旦的戏路,简直是黑历史。




    远古的时候,音乐是凡人与神明的交流方式。对于凡人来说,天太高,神太远,而自身又太弱小。诗经颂篇,楚辞九歌,原本都是祭祀乐歌。


    但渐渐的,人们对于神明的尊奉畏惧之心淡了,却转而崇拜起征服自然的人。



    混沌也曾为那些高高在上的神灵唱过赞歌,也曾听过人类在祭祀时吹奏敲打的曲子。


    老实说,很震撼。他从前只知道人很柔弱,却没想到这种生灵这样聪明。人类不但创作出绝不逊于天籁仙音的乐曲,他们还综合地发展出戏曲——


    一方戏台,载歌载舞,说唱念白,可文可武,生旦净末丑,俱叫人惊艳。



    混沌指世界开辟前元气未分、模糊一团的状态,也是指浑然一体、不可分剖貌的样子。


    他抬起手摸摸自己的脸,如果那也能称之为脸的话……光秃秃的面上没有五官没有七窍,只有一张传说中可以吞天噬地的巨口。


    虽身躯巨大,却内中空空,如皮囊草包。


    而那小小戏台,不过三尺见方,却这般瑰丽繁复,包罗万象,几可容纳世情百态,天圆地方。


    石青描眉黛,胭脂点绛唇。乌鸦鸦的鬓角,嫣嫣然的眼角,灯影霓裳,长歌春秋,无声无息将流光都晕染开在眸底眉梢。台下戏伶勾红抹绿的脸谱,台上光丽浓艳的容颜。镶金绣银的戏衣,帽翅、翎子、水袖、长髯,一举手一抬足,做的是戏剧里起落浮沉的别样人生。


    没有脸又怎样?你看,你看,那一方舞台上的美姿容,还不都是画出来的光彩照人。



    那一晚,混沌自能化形后,躲在戏班子后台,比照着白日所见的脸谱,悄悄为自己画着面:


    白整脸,云纹眉,蝶翅眼,将凤冠霞帔披上,兰花指捏好了,再扶一扶那如云绿鬓,抖一抖那款款水袖……



    呔!——明明说好了,不提混沌大王当年第一次化形就错化了花旦妆的黑历史!





    虽然以山妖那根本谈不上审美的审美,大王戴不戴帽子,都没什么区别。


    但还是有一个说法,悄悄在山妖之间流传开了:原来大王戴帽子,是因为男冠女笄。


    有好事者提问:大王,是不是因为带了帽子,就不用再担心扮错性别了?


    狂风骤起,混沌宽袍广袖一挥,众山妖眼前一花,但见一团绿糊糊的东西飞了出去,惨叫声冲破山涧,久久不散。



    其实混沌甩过袖子以后也多少有点后悔。方才那货,是这群笨蛋中最聪明的一只了。自组建以来,山妖合唱组就没几个上得了台面的,现在伴唱还没找齐,已经先塌了一根台柱子。


    为了给这帮混沌未开的山妖开窍,混沌大王真是操碎了心。





    戏有伴奏,紧打慢唱,迂回旋进,可烘托补足唱腔之未尽之意。


    山妖们张着嘴,摇着头,表示不懂。


    也没指望这群笨蛋能懂。混沌冷哼一声,解释道:复调清唱,即只要重复模仿上一句的旋律就够了。


    大王当场示范,拿起腔调一开嗓就来了段:“圣禹开基,神工留迹,千年王业犹存……”



    一把好嗓子,又着意讲究行腔优美,吐字咬得清晰,过腔柔漫悠远,收音余韵无穷。众山妖震惊在那段缥缈嗓音里,这会子居然开了窍,一个个摇头晃脑,鼓爪作拍,自觉掐住了节奏跟和上:


    “萧条霸业继无余——”
    “继无余。”


    “雄心未远竟何如——”
    “竟何如?”


    “始信东南有丈夫——”
    “有丈夫!”



    孺子可教。混沌思忖,看来这群笨蛋,也还没有那么傻嘛。





    “胜败兵家不可期。”


    “包羞忍耻是男儿。”


    “江东子弟多豪俊。”


    “卷土重来未可知。”



    一出《浣纱记》,混沌唱了《谋吴》,尚未尽兴,一转眼,又拿起嗓子唱起《游春》:


    “居既荒僻,家又寒微。貌虽美而莫知,年及笄而未嫁。照而盆为镜,谁怜雅澹梳妆。盘头水作油……”



    山妖们举起爪子提问:大王,这唱的是什么意思?


    混沌兴致正好却突然被打断,一时没好声气:“说的是有个美人……”


    山妖一听是美人,顿时两眼放亮,也不管混沌接下来要讲的话了,一个个和声唱起来:“有个美人!”


    一时间,宛若一石激起千层浪,声波重重在山洞里荡开,都撞出一叠叠缈然的回音:


    “有个美人。”


    “个美人。”


    “美人。”


    “人——”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五指收拢,迸爪作拳,混沌挑起白净尖削的下颌,默默撇过视线不看这群蠢态百出的东西。心好累,不想说话。


    果然还是太高看它们了,不过是一帮糊不上墙的烂泥笨蛋。





    九天阊阖开宫殿,万国衣冠拜冕旒。


    六朝名都长安城,气象恢弘,四方朝拜,繁华热闹处自也非凡。



    混沌没想到,天子脚下,一朝皇城,城里最广受欢迎的,却还是猴戏。


    “前呼后拥,威风浩,立旗号,齐天也那皎皎!排雄阵,砺枪刀,败瘟神,驱强暴。管叫他胆战魂消,玉帝折腰!按不住,怒气冲霄,蔑看天宫——”


    胡琴一条线,琵琶筛筛边。笛箫进又出,扬琴一捧烟。鼓板压阵脚,弦子打花点。万变不离唱,妙在情相联。


    戏台上,那黄猴子轻盈敏捷,威风凛凛,满场扑拿推打,当真志厉青云虹气冲天。伴奏也大气,鼓点密集,节奏明快,唢呐高扬,激昂浓烈,渲出了磅礴场面。一片欢腾热闹声中,赢得台下掌声如雷,一边倒地喝彩叫好。



    那小小的弼马温,一只败于如来手下的猴子,在五百年后,竟然还是民众心目中的英雄,这委实有些出乎混沌意料。



    从来神的世界里,万物皆分三六九等。泱泱天庭,戒律森严,不容僭越。


    上等生灵,若得神通,自愿追随神者,成仙;胆敢违逆神者,成魔。


    而下界生灵,无论顺者逆者,无论本事手段,皆为妖。


    你听,那十万天兵天将捉拿齐天大圣,不管能耐大小官职高低,出手前都要先喝上一声“妖猴!”以壮声势。



    五百年前惊天动地的那一战,鸿蒙初开以来从未有过先例的一战,混沌并不曾亲眼见过。


    那时候他还不曾化得人形,成天只是躲在黑暗地底混沌度日。可他也听说了那一战。他知道那一战几乎荡平灵霄宝殿,那一战十万天兵天将溃不成军,那一战天庭神仙皆颜面无光。


    但混沌更知道,那一战的最终结果,到底是孙悟空败了。


    成王败寇。齐天大圣被压在五行山下,从此不见天日。



    世上没有不败的神话。传说中的战神,往昔光环总难免俱在漫长时光里江河日下、日薄西山。可是这些尘世的凡人,却依然将齐天大圣当作英雄来崇拜。


    你看他们编排了曲目,他们把天庭的神仙演绎得外厉内荏不堪一击,他们兴高采烈地赞颂齐天大圣神通广大桀骜不驯。从《闹地府》唱到《闹龙宫》再到《闹天宫》,这些柔弱渺小如蝼蚁的生灵,是真心把齐天大圣视为心目中的神祇。


    戏剧曲目,神话传说,都是人心里不死的希望和寄托。





    作为大圣疯狂粉丝,江流儿曾经和山妖们有一段对话:



    “齐天大圣孙悟空,身如玄铁火眼金睛,能识破鬼怪妖魔。”


    作为大王脑残粉,山妖们脖子一昂,回道:“我们大王会唱曲。”



    “大圣会七十二变。”


    山妖们眨眨眼睛:“我们大王会唱曲。”



    “大圣一个跟头就是十万八千里远。”


    山妖们扳扳爪趾:“我们大王会唱曲。”



    “大圣有根如意金箍棒,重一万三千六百斤!”


    山妖们摆摆脑袋:“我们大王会唱曲。”



    江流儿终于忍无可忍:“你们大王怎么只会唱曲?还会点别的吗!”


    这个问题,相对于山妖们的智商,似乎有点难度。山妖们互相看了看,点点头,回过身后自觉围成一个圈,坚定地唱了出来:“我们大王是个美人。”


    一声唱完,余韵不绝,和声袅袅:


    “大王是个美人。”


    “王是个美人。”


    “是个美人。”


    “个美人。”


    “美人。”


    “人……啊!——”



    最后一声尾音突然中断。但听得袖风乍起,只见一道绿影糊过眼前,在半空划出猝不及防的弧线,落下山涧,回声还久久响彻激荡在山谷。



    混沌大王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。





    正好,孙悟空也生气了,于是这后果的严重程度又升级了。



    可真疼。


    该死的猴子,竟然一拳狠似一拳,舞得虎虎生风,全照着他脸上抡。



    江流儿小声嘀咕,大概是因为他全身上下,只有这张脸最可取吧。


    山妖们竖起耳鳍,张牙舞爪地挥拳,捍卫偶像的名誉:胡说,大王明明是嗓音最可取!



    这群蠢货!


    若不是打斗中实在无暇分心,混沌真想一甩手,命令这帮东西自觉点,照老规矩自己找个山头排好队跳下去,不要让他多费力气。





    但是混沌算错了一件事。


    所谓天子之怒,伏尸百万,流血千里。


    士之怒,流血五步,天下缟素。



    那么大圣之怒呢?



    千里江山如画幕,只合英雄作战图。


    奋雄豪怒,誓与天齐。神亦难恕,佛亦难渡。



    熔岩为甲火焰披,千钧难挡雷霆击。


    只一棒,扫清御宇寰尘,荡平悬崖万仞。


 


    “大圣——”


    猎猎山风里,这似幻似真的一线声气,也被拂得气若游丝。但只这么微弱一声,便叫金甲红翎的战神一震,也顾不得掩饰情绪,乍惊乍喜,欲确认还先情怯,慌慌地回过头去。


    惶然回首,微瞠金眼,而后终于释然,安心一笑。



    无情未必真豪杰,怜子如何不丈夫?





    听到那一线微弱的童声轻轻地飘出来,混沌也终于松口气。


    他知道,只有那孩子还活着,齐天大圣的愤怒才能平息,而自己的命,也才有可能保住。



    自己作的死,代价也只好自己承受。


    从今往后要如何苟延残喘地挣扎求存,都是以后漫长岁月里的摸爬滚打了。



    人们总爱在戏文里唱,成者王侯败者贼。其实,也不过是神的世界里成则登仙败为孽这一法则的延伸罢了。


    被打回原形的落水狗,只有一个身份,妖孽。



    失去法力之前,混沌可没发现下山的路这样崎岖陡峭。


    其实混沌想过,被打回原形的现在,也许会一群山妖拦住他的去路。成王败寇,总是最残酷的自然法则。


    但他没想到,这群形容可怖惹人厌憎的无脑生物,事到如今还愿意开口叫他一声“大王”。


    “大王,你没死太好了!”笨蛋们的眼里还含着水光,闪闪的居然有些动人。


 


    那一刻,混沌又想起孙悟空。毛脸猴头,分明面貌怪异,那小丫头和小和尚却一点也不忌惮畏惧他。


    那只猴子封印未解之时,就有个孩子,始终以仰望的姿态虔诚地追随着他。


    不死的,不朽的,生生不息的,都在人心的期望和梦想里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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